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罚款100万元;
郭院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违规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何亚婷(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对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张福彬(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袁明明(时任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部副总经理)对遂川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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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18610.html发布于:202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