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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12月9日,安徽证监局官网挂出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象为中银证券及周培。
安徽证监局发现,中银证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流体)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对天海流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核查不充分。
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六条、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周培作为推荐挂牌项目负责人,对挂牌阶段尽职调查工作负有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银证券、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实控人用“马甲”藏身背后
中银证券未核查出存在代持
此次安徽证监局的决定书,没有披露中银证券对天海流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核查不充分的细节。但早在今年4月,全国股转公司就对天海流体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过纪律处分,并披露了违法违规详情。
经查,天海流体于2015年5月挂牌。截至挂牌时,时任董事长王胜原代赵敏持有天海流体股份685.8万股,代持比例为76.2%。天海流体在公开披露文件中未真实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历史股份代持情况。
2015年天海流体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赵敏通过委托王胜原代其出资,王胜原代赵敏持有公司股份482.6万股。
截至2019年9月,双方股份代持关系解除。天海流体于2023年12月9日补充披露《关于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公告》。赵敏作为代持参与主体及代持还原后公司实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然而,中银证券在2015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天海流体的推荐报告中,称对天海流体进行了尽职调查,主要了解事项中就包含了公司历史沿革情况,但在披露公司股权事项时未提到存在代持情况。中银证券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王胜原持有公司698.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7.60%,为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除推荐报告,天海流体及中银证券后续出具的对监管问询的反馈意见回复,同样没有披露真实实控人情况。
根据其回复,中银证券称,通过问询公司管理层,以及查看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结构图、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核查方式,“王胜原直接持有77.6%的股份”。此外,中银证券表示,“天海流体股东已出具承诺,上述股份不存在代持行为,王胜原能够对公司进行控制,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天海流体实控人用“马甲”的情况,实际上是公司主动暴露,或与冲刺北交所上市有关。天海流体于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北交所上市议案,并于同年12月22日选择向北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就在同月,公司补充披露了《关于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公告》。
近期被通报多起违规
中银证券总裁代行合规总监职务
近期,中银证券被监管公开通报的违规事件不少。
重庆证监局12月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谭新华因涉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谭新华于2018年6月至2023年11月在中银证券重庆两江新区证券营业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他私下接受了客户李某财和文某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
10月22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6张有关券商的罚单,均指向中银证券。其中,中银证券杭州环球中心证券营业部被责令改正,中银证券绍兴迪荡湖路证券营业部被警示,另有3名从业人员也同时被监管点名。
12月6日晚间,中银证券发布公告称,亓磊不再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由公司执行总裁周冰代行合规总监职务,具体代职日期自2024年12月9日起,代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
资料显示,中银证券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成立,主要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等。中银证券拥有证券业务全牌照,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另类投资业务和期货业务。
2024年三季报显示,中银证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75亿元,同比增长1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3.28%。但今年前三季度,中银证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则仍下滑,其中营收录得19.21亿元,同比下滑12.87%,净利润和扣非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6亿元和6.06亿元,下滑18.48%和15.66%。
截至12月10日收盘,中银证券的最新市值为3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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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21242.html发布于: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