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More更多 新闻资讯 正文 1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罗剑(时任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收藏 | 0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21374.html发布于: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