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罗剑(时任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资溪九银村镇银行被罚30万元:贷款管理不到位 贷款资金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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