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2024年12月4日)显示,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处罚款153.41万元。

  陈*磊,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处罚款3.1万元。

  黄*氽,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处罚款3.9万元。

  肖*梅,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被处罚款3.9万元。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53.41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等六项业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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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21509.html发布于: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