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More更多 新闻资讯 正文 1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因未按公示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未与小微企业分担应共同承担的保险费用、贷款管理不审慎、信用卡透支资金用途管控不力等,被罚款144万元。 肖光武(时任中国银行楚雄州分行营业部主任 )、马庆华(时任中国银行楚雄州分行营业部主任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贷款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警告。收藏 | 0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23236.html发布于:202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