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王仁宏)据水利部消息,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立即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结合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与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水利在建和运行工程、小水电站、水土保持、勘察(测)设计、水文监测、科研院所、人员密集场所、水利旅游、后勤保障等领域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

据悉,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水利部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大检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岗位和人员,做到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强化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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