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
图②:法官现场勘查。
图③:法官实地核对鱼塘情况。
图④:庭审现场。
图⑤:当事人拆除鱼塘。
4月7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来到三江新区沙坪街道红轮村,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陈某均、陈某全、陈某平系亲兄弟。2000年左右,三兄弟父亲陈某华主持分家,将家庭联产承包的一亩多水田分给三人耕种,并经当地政府确权。2020年10月,陈某全在未与陈某均商量的情况下,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将该水田挖成鱼塘,并搭建了看鱼棚,栽种了树苗。陈某均多次与陈某全协商,要求陈某全拆除看鱼棚,移除田边小树,将鱼塘恢复为水田,陈某全不予理睬。经当地村社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陈某均将陈某全诉至法院。
时值春耕时节,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上门巡回审理,化解双方的纠纷。当天上午,该院民三庭庭长肖必春带领办案团队来到涉案地,进行现场勘查,并在当事人家中院坝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该案。
鉴于双方矛盾不深,肖必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陈某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土地恢复原状,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陈某全在法官、代理人和村社干部见证下,对鱼塘的看鱼棚、拦水坝等进行拆除,并表示等水放干后,抓住春耕时节恢复耕种。(彭屏、喻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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